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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控运营,拓展市场 | 诚挚邀请您加入《中国木业供应链尽责管理规范》试点

      当前海内外采购方对木材供应链溯源、合法可持续性要求持续升高,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CTWPDA)联合热带木材贸易促进机制(TTT)共同起草了《中国木业供应链尽责管理规范》,面向非洲材进出口企业招募首批试点单位试点全程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审计协助、数字化工具支撑,参与企业可获协会海外优先推介资质。企业实践成果将优化规范内容、提升行业适配度,携手打造绿色合规的木材供应链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中国木业供应链尽责管理规范》介绍

本《规范》旨在支持协会会员企业系统性提升木材采购合规水平,特别是提升在高风险来源国开展负责任采购的能力,从而有效回应国内外市场对供应链可追溯性与合法性日益严格的要求,巩固并拓展中长期市场准入机会。

在本《规范》确立的管理框架下,使用配套的标准化工具包(含溯源模板、尽职调查表单及数字化记录工具),企业可显著降低供应链合规风险与声誉风险。


《中国木业供应链尽责管理规范》为企业提供结构清晰、操作可行的合规程序,支持其实现从原料采购至终端交付全过程的合法性验证。

试点企业优势概览

• 提升市场准入能力切实满足澳大利亚、美国、欧盟等主要出口市场对木材来源合法性与可追溯性的强制性或引导性要求;前瞻性地推进我国制度更新进度,助力企业提前完成制度适配。

• 强化合规性与声誉风险管理:建立针对高风险国家木材采购的分级尽职调查机制,确保合法来源文件完整性、真实性、可验证性,有效规避非法木材流入贸易与生产渠道。

• 集约化管理支持体系由CTWPDA统筹提供标准实施指导、定制化工具模板、能力建设培训及审核协调服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与流程协同效率提升。

• 成本效益优化:依托团体认证模式,通过共享审核资源、实施差异化抽样审计及批量文件预审机制,显著降低单个企业的合规成本。

• 国际互认基础构建:本规范技术路径全面对标ISO 32800《可持续采购——尽职调查框架》国际标准;经认证企业将列入CTWPDA官方公示平台,并同步纳入国际合作伙伴协会名录,作为具备合规资质的优先供应商予以推荐。

• 制度衔接兼容性强:本规范既可作为独立合规工具直接应用,亦可作为企业迈向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合规路径的关键前置环节,同时为适配其他区域性可持续法规(如英国UKTR、日本J-REIT等)提供可扩展的制度基础。



核心价值:

1.获得先发优势:作为首批实践单位,可优先对接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重点出口市场对木材合法性与可追溯性的准入要求,并同步拓展国内绿色采购主体(如高端酒店集团、大型商超、政府采购平台)等新兴市场空间(详见本规范第二部分)。

2. 构建稳定可持续的中非供应链通过CTWPDA搭建的合规对接机制,直接对接经审核认证的中非合法供应商,显著提升原料供应稳定性与长期可持续性保障能力。

3. 深度参与标准共建:试点企业的实际运营需求、操作难点及改进建议,将作为关键内容纳入《规范》条款优化过程——您的意见将成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您将成为“规范的制定者”。

4. 享有全流程专属支持服务

• 定制化能力建设与一对一技术辅导;

• 标准化工具支持;

• 全周期技术协同:由CTWPDA联合国际合作伙伴组建专项支持团队,为企业提供从标准解读、体系搭建、内部审核到第三方认证准备的全过程技术指导。

5. 提升企业公信力与市场影响力:

• 获颁CTWPDA签发的“《中国木业供应链尽责管理规范(COC)》试点企业第二方验证证书”,作为合规实践的权威证明;

• 入选CTWPDA官方发布的《中国木业供应链尽责管理规范——试点企业名录》,并获协会公开推介;

• 免费获取由CTWPDA及项目合作方统一制作的品牌传播素材包(含文案、高清图片、宣传短视频等),支持企业在官网、社交媒体及行业展会等渠道开展合规形象建设;

• 借助CTWPDA与国际热带木材技术协会(ATIBT)等权威机构的战略协作,将企业纳入其全球合规供应商推荐网络,提升国际行业认可度。


试点实施路线图

本期试点测试将覆盖从中非地区(包括喀麦隆、中非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加蓬及刚果共和国)至中国终端市场的完整木材价值链,聚焦关键节点企业的能力建设与标准验证。 企业不需专营非洲硬木,但在本期试点中需涉及少量非洲材。未来试点将扩大到更多材种。

试点企业准入条件

本试点项目面向具备合规基础与实施意愿的木材供应链主体开放。申请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实施承诺: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加入试点;

• 进口来源:产品须涉及来自六个中非国家(喀麦隆、中非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加蓬及刚果共和国)的木材,对占比不作要求;

• 供应链管理能力:具备开展供应链尽职调查的基础能力,或有意愿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应能力;

• 合规状况良好:无正在接受生态环境、海关、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且近三年内未因木材非法采伐、走私或虚假申报等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如需了解试点项目详情、咨询参与事宜,或拟正式提交参与意向,请联系以下项目协调负责人:


马思然 18810966598(同微信)

赵蓝图 13671117212(同微信)

刘淑敏 17813122873(同微信)

韩京花 15584633095(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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